广西农村金融研究
主办单位: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
国际刊号:1003-1405
国内刊号:45-1030/F
学术数据库优秀期刊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
       首 页   |   期刊介绍   |   新闻公告   |   征稿要求   |   期刊订阅   |   留言板   |   联系我们   
  本站业务
  在线期刊
      最新录用
      期刊简明目录
      本刊论文精选
      过刊浏览
      论文下载排行
      论文点击排行
      
 

访问统计

访问总数:12894 人次
 
    本刊论文
广西农村金融发展问题探析

【摘要】广西在以“富民强桂”为主题的“十二五”规划中强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金融支持。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论述了广西近年来农村金融现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思路。

  【关键词】农村金融 广西 现状 对策
  近年来,广西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各种大型金融机构扩展了涉农金融业务,同时成立一些新型农村金融结构。现有金融体系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同层次的资金需要,但是依然存在多方面的问题。本文通过研究广西农村金融现状,以探讨如何在广大农村地区形成覆盖全面、治理灵活、种类多样、服务高效的金融服务格局,实现城乡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广西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田东县等14个县(市、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明显提高了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和“三农”的能力。2011年,涉农新增贷款占全自治区新增贷款的40%,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达18%左右,高于全自治区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广西采取引导和支持涉农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创新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等方式,着力构建起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创新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初步规范和创新了农户评级授信、涉农担保信用制度及担保资产评估、管理、处置的操作流程。同时在政府配套政策的扶持下,大力发展政策性保险及商业保险,目前主要以甘蔗、香蕉、芒果、森林以及能繁母猪、奶牛和养鸡为标的开展农业保险试点。
  二、广西农村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广西初步形成了分工、合作又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广西农业发展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仍然较为普遍,农业贷款及农业投资比例及农村金融发展创新不足、资金外流的“虹吸现象”仍然阻碍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问题
  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普遍存在问题。政策性银行在经营管理上缺乏灵活性,难以发挥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功能以满足农产品经济主体日益多元化对金融创新的要求。近些年,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造,为防范金融风险及追逐利益,大面积抛弃了运营成本高、盈利较差的农村市场。一方面表现为国有商业银行对部分县域存款达不到经营要求的分支机构进行了整合与撤销,营业网点数量逐年下降,以至于平均113个行政村才拥有一个网点。另一方面信贷收缩,信贷投入正在退出农村。2008年邮政储蓄银行开办农村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但贷款额度较小,同时存在转移农村资金的问题。相对而言,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金融主力军作用,但其经营管理、资金实力,服务及业务品种等方面尚不能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同时农村信用社改革中过于强调商业化,无法实现服务三农的宗旨。从2008年开始广西先后在田东县等14个县(市、区)进行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但是由于在成立的初期,总体数量仍然有限,服务地域范围较窄,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其金融服务的能力有限。
  (二)农村存贷比例偏低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及农村金融改革的深化,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负债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002年~2010年,同期涉农金融机构存款由22.37%上升到37.3%,而同期广西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存款市场占有率由77.71%下降到57.7%,贷款市场占有率则由75.28%下降到50.3%。由此可见资金实力的增长,并没有带动农村信贷投放的增加,存贷比例偏低等农村资金运用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在流动性过剩、农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背景下,商业性金融在农村市场定位上强调负债业务发展,其机构网点基本把农村存款资金转移到收益率较高,资本充足的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农村资金“虹吸现象”突出,对农村金融供给形成一个很大的缺口。
  (三)农村金融创新不足,无法适应农村经济发展
  第一,没有规范和完善适合“三农”特点的信贷管理机制。过于繁琐的农业信贷申请程序不符合农村经济“点多、面广、小额、流动”的资金需求特点。第二,农村信贷资金投放范围较窄,大部分仍局限于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或者一些龙头企业,已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社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小规模资金需求;第三,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不足。目前以提供存、贷、汇业务为主的广西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期限、额度、品种等基本与目前广西农业周期性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第四,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农村企业、个人融资模式及融资工具急需开发与推广。第五,信贷、证券、保险的联动机制不完善,各个金融业务只是在业务范围内发展,没有形成良好的互动。
  三、广西农村金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目前相对薄弱的农村经济基础,滞后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不完善的金融配套政策等问题很难承载信贷资金的投入。
  (一)农村经济基础薄弱,信贷资金承载力不强
  广西农村经济发展中既有总量问题,也有结构性问题,各地农业也存在资源禀赋、发展现状等不和谐因素。广西农业人均耕地水平低于全国,而且发展相对分散,农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再者中央惠农政策以及农产品价格上涨无法弥补农资价格的大幅上涨,农民增收仍然困难。受农村经济薄弱的制约,农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资金运作成本高、客户信用风险大等诸多问题,无法使资金有效地配置,从而制约农村资金回流以及农村金融发展。
  (二)财政投入比例相对偏低,对商业金融的吸引力不足
  广西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在投资理念以及农业对地方财税贡献度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长期以来地方财政对农村的直接投入偏低、投入方向不对,扶持力度不够。而且国家对广西农业投资补助资金到位缓慢,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低,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不完善。与此同时广西财政对农村金融在税收、贴息等方面缺乏补偿机制,在政策上没有解决农村金融供给高成本、低收益的问题。   (三)农村担保机制不完善,金融发展受抵押担保瓶颈制约
  一是农村资源担保的法律支持缺位,农村物权流转法规不健全,农村土地、沿海滩涂以及农作物收益权等资源的担保价值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农村信用手段缺失,使农民的资金需求无法转化为现实金融需求;二是农业贷款担保机构缺位,使银行信贷供给与农户、涉农企业间缺乏对接枢纽;三是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由于农业投资风险大,因此农业保险业务单一,且服务领域窄,服务网点缺乏。但由于缺乏配套政策支持,农贷风险补偿机制及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在广西尚处于起步阶段。
  四、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路径探讨
  针对广西农村金融目前存在的问题,以下从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建立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金融体系
  广西政府应积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组成一个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体系来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人民银行应运用货币政策如放宽利率管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应主导为农业生产有关的活动提供信贷资金和服务,并且通过信贷活动,调节农业生产规模和发展方向,使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导农村资源配置。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完善其内部管理体制,对其提供优惠政策,为其经营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使农村信用社能够更好地解决“三农”发展的资金供给问题。同时广西政府应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配合协作,引导和推动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如近些年成立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另外,广西政府应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加快农业保险经营体制的改革,配合信贷制度为“三农”发展提供多方位的风险保障。
  (二)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广西政府应引导和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建立灵活高效,服务多样化、特色化的农村金融经营格局。一方面针对不同的群体进行农村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例如扶贫贴息贷款、农户小额信贷、农业科技贷款、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等,同时建立小额信贷担保基金,完善担保流程,丰富贷款抵质押形式,探索实行农村集体用地、林地、宅基地以及多种动产抵押、质押形式。另一方面加快农村金融机构业务转型,加大中间业务拓展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表外业务发展,有效增加农村社会信用总量,在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同时,实现自身盈利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加大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力度
  为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广西政府必须出台相关的财政政策,完善农村财政投入机制,强化信贷政策的指导和引导作用,积极运用发放支农再贷款、减少存款准备金等手段,提升农村金融主体支农的实力。同时建立财政贴息、政策补贴和税收减免等制度,以补偿商业信贷成本高的不足,吸引信贷资金回流农村。在政府主导下,完善农村担保体系:政府可以出资建立农业信用担保机构,也可以进行财政扶持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业务。充分发挥农村经济主体间信息公开、监督便利的优势,通过农村合作组织及行业协会担保或组织会员互保的方式提高融资担保能力。同时广西应加强农业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主要负责农业险种的创新,风险的掌控,向商业保险公司及信贷机构提供保险或再保险等,利用财政杠杆作用,鼓励和支持商业性保险公司介入农业生产等高风险领域。
  (四)加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建设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吸引信贷资金回流农村,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根本途径。一是发挥政府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巩固农村金融运行的制度基础。二是改进对农村金融组织的管制方式,建立一个安全、公平、有序、竞争的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引导金融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三是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针对不同金融机构服务对象的特点,适当放宽注册资金和资产规模的大小,逐步放松业务及贷款利率限制。同时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四是建立农村金融突发性支付风险处置机制,完善保险制度,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合理分摊信贷机构产生的存款与财产损失。五是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政府加快出台征信资料开放的法律,积极倡导宣传诚信意识,完善信贷信息共享机制,大力培植“信用村”、“信用互助组”等信用主体,加强信贷政策与社会信用建设的结合。
  参考文献
  [1]黄良波.西农村金融供给问题研究[J].广西金融研究,2008第1期.
  [2]李梦茹.谈广西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成效及发展思路[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0第12期.
  [3]刘明显.于广西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思考[J].特区经济,2006年12月.
  [4]姜霞.西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探究[J].经济研究,2011年第1期.
  [5]黄予慧.西农村金融发展现状与展望[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年第23卷第07期.
  [6]廉超,裴金平.西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J].三农探索,2011年第9期.

特别说明:本站仅协助已授权的杂志社进行在线杂志订阅,非《广西农村金融研究》杂志官网,直投的朋友请联系杂志社。
版权所有 © 2009-2024《广西农村金融研究》编辑部  (权威发表网)   苏ICP备20026650号-8